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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调解】成功调解首例食安消费纠纷 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时间:  2023/8/24 10:09:02

来源:  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

2023年4月17日下午,陈女士来到沈阳市食品安全与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调委会”)申请调解.据陈女士所述,4月15日晚20点30分左右,她的女儿在沈阳中街某商家购买了一份XX饼,吃过之后在16日凌晨3点多突感不适后就医治疗。

食安调委会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申请人,并对该起餐饮纠纷的情况进行具体了解,认为符合调委会受理范围后,食安调委会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人(商家)进行沟通,首先示明了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身份,并询问其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在得被申请人的认可后,调委会向申请人出具了受案登记表,代表调委会正式受理该起纠纷调解。

调委会受理后,又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了解相关证据情况,经双方同意,定于4月20日在调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由调委会对该起纠纷进行当面调解.调解员耐心认真释法、普法,针对案件特殊情况进行细致分析解释,使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最终经调解委员会努力,双方握手言和。

沈阳市食品安全与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辽宁省食品协会牵头,于2023年3月15日获经沈阳市司法局批准挂牌成立的,本市食品行业里首家具有专业调解资质的人民调解组织。食安调委会正在不断发展壮大,为化解食品安全与消费矛盾,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优化辽沈地区的食品市场法治环境贡献自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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