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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82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3/21 13:06: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0大类食品782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4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赤峰市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销售的,丹东市海宇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鲜酱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赤峰市红山区佳百超市销售的,赤峰市红山区振峰面食店生产的鸡蛋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真真豆浆房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赤峰市喀喇沁旗李洪波水果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赤峰市喀喇沁旗强子果蔬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赤峰市喀喇沁旗永兴水果蔬菜水产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西城万福超市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小韩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穆二平蔬菜店销售的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元都超市销售的、保定市徐水区旭诚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焦糖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西城万福超市销售的、张家口味源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张俊副食水产店销售的、内蒙古利康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香米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老六生鲜大卖场销售的、内蒙古禾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面,玉米赤霉烯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九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蒙古奶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上一页: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下一页: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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