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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经典案例及分析

发布时间:  2020/9/18 0:00:00

来源:  百度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把好食品安全关,是食品安全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


在【以案为鉴】栏目中,我们将持续为大家带来经典的食品安全案件解析,希望以案例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在工作中防微杜渐,严格自律。



案例一王申良等生产、销售“毒腐竹”被判刑


一、基本案情

2014年1月7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申良、关参风、孙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在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鲁电水泥厂东南角出租厂房内,被告王申良、孙某夫妇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雇佣被告人关参凤等十几名工人非法生产腐竹,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增筋剂”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并进行销售活动,销售金额为337.8367万元。王申良、关参风、孙某等人明知在腐竹中添加“增筋剂”等非食品原料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为了牟取暴利,仍然在生产过程中大量添加,并进行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二、产生原因

1.相关部门监测力度不足;

2.相关生产人员贪图利润,无社会责任感。


三、法律责任

2014年4月4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以共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王申良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判处被告人关参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四、预防措施

1.卫生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市场的监督管理并追究生产者法律责任;

2.由于非法食品添加剂所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屡见不鲜,这与部分生产者的道德水准不高有莫大关系,应加强其思想道德教育;

3.国家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犯罪成本。


案例二:亨氏公司高蛋白营养米粉严重铅超标

 

一、基本案情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二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亨氏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

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严重铅超标。对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向省内各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对全省涉及经营该批次亨氏米粉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封存9.4吨问题批次产品。浙江省食药监局已约谈了生产企业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并责成生产企业密切配合各地查处工作。

 

二、产生原因

1.相关部门监测力度不足;

2.相关生产人员贪图利润,无社会责任感。


三、法律责任

2014年8月15日,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致歉,称召回问题批次的“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并预防性召回与该批次产品所用同批“脱脂豆粉”原料的另外3个批次。消费者可以将包装盒、小票、个人收款银行卡信息、联系方式等以邮费到付形式将问题产品快递寄送到其广州公司,公司协调退货。对召回的产品,亨氏公司进行了单独封存,在政府监督部门的指导及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彻底销毁。


四、预防措施

1.卫生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市场的监督管理并追究生产者法律责任;

2.“毒奶粉”事件屡见不鲜,这与部分生产者的道德水准不高有莫大关系,应加强其思想道德教育;

3.国家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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