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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油条、冷面、韭菜等丨局发布最新抽检信息通告

发布时间:  2020/9/18 0:00:00

来源:  辽宁省市监督管理局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39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冷冻饮品、食糖、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等23大类,其中合格382批次,发现不合格8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粮食加工品2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次,肉制品29批次,乳制品13批次,豆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10批次,糕点16批次,罐头10批次,冷冻饮品7批次,食糖1批次,水产制品14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饮料10批次,酒类16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78批次,合格76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合格10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9批次,合格8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90批次,合格86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




本次检测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无机砷(以As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等。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009.2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等。


三、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以Pb 计)、氯霉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总砷(以As 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镉(以 Cd 计)等。  



四、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  



五、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等。


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5009.9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霉菌等。



七、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商业无菌等。



八、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组胺、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铅(以Pb 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



  九、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水分、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酸价(以脂肪计)等。



十、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大肠菌群、蛋白质、果糖和葡萄糖、总糖、水分、酸度等。



十一、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等。


十二、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 计)、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商业无菌等。



十三、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十四、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8)、《白砂糖》(GB/T 317)、《 绵白糖》(GB/T 14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3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螨、总糖分等。



十五、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酒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镉(以 Cd 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



十六、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吡虫啉、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等。



十七、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 计)、铬(以 Cr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 B1等。



十八、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3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挥发性酚(以苯酚计)、金黄色葡萄球菌、商业无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硝酸盐(以NO3-计)、溴酸盐等。



十九、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甲醛、展青霉素等。



二十、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GB 5009.2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挥发性盐基氮、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磺胺类(总量)等。



二十一、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225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镉(以Cd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二十二、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2717-201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酸价/酸值、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大肠菌群、阿斯巴甜等。



二十三、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铝的测定

》(GB 5009.18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铬(以 Cr 计)、大肠菌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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