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主要检查硬件、操作及现场所处的状态;
文件主要检查所制定的文件的内容是否生产情况一致,文件的制定是否合理、齐全等。
记录的检查有三个方面:
(1)记录的格式、内容及GMP中规定的项目都应齐全。
(2) 检查过去的生产状况。
(3)检查现状。
而相应的记录可以反应和追溯不同的情况
二、分类
记录主要包括人员管理、物料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卫生管理、销售管理等情况的记录以及相关凭证信息的记录。
三、记录的内容、编制要求(以批生产记录为例)
1.批生产记录的定义:
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2.批生产记录的内容:
(1) 编号
(2)产品名称、规格
(3) 生产批号、生产指令
(4)开始生产的日期和时间、各工序中间产品及成品的完成日期
(5)各工序生产负责人、操作人及检查员姓名
(6)各工序清场操作记录、操作者及检查者姓名
(7)各工序采用的原辅料名称、规格、质量情况及数量
(8)工艺过程中各种关键参数及产品数量
(9) 各工序使用的设备及使用情况
(10)各工序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记录及质控人员姓名
(11)各工序的物料平衡及评估和说明
(12)本批产量
(13)本批产品成品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单号码
(14)对特殊情况的纪要和注释
(15)该产品生产负责人签名
3.编制要求
总体按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修订、废止规程进行。
批生产记录由车间工艺员起草,车间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主管批准后生效。
4.生产记录的编制
(1)凡是生产的产品都应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内容要全面、准确。
(2)岗位操作记录、批生产记录的设计须经厂技术部门审定、批准后方可印刷使用,并留样存档。
四、生产记录的填写
1.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岗位工艺员审核并签字。
2.批生产记录可由车间工艺员汇总,车间主任审核并签字。
3.原始记录填写时要做到真实、准确和及时。
4.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不得使用涂改液,应在原来错误的地方画两道横线,并把正确的写在其上方,在旁签名并标明日期。
5.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
6.品名不得简写。
7.每个工序或岗位的操作记录要具有一致性,连贯性和追踪性。
8.操作者、复核者应填全名。
9.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并不得简写。
10.记录应有专人复核。不符合的内容和格式要更正。
五、生产记录的整理与保存
将按要求整理完的批生产记录,由QA按品种分批存档,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其中没有有效期的产品,保存三年。另外,生产记录分品种、分批存档,保存三年。之后,需销毁时,应由车间负责人审查、监督、指定专人销毁。复核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要严格遵守,尽量避免。
六、批生产记录
批生产记录:一个批次所有产品的生产记录。要求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其中最主要的环节是物料平衡和批号信息的准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