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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3/26 0:00:00

来源: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 2020 年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
量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肉菜,省局决定 2020 年在
全省范围内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以下简称“示范超市”)创建
活动。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
意见》精神,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
责任,对肉品、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统称“肉
菜”)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和
监督抽检,强化社会监督,在我省着力培育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
市”,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推动食用农产品在种养殖、加工、贮存、
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水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
二、建设目标
2020 年全省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达到 40 家以上。
三、创建活动要求
(一)示范超市创建已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市政
- 3 -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各市政府应制定专门支持政策和激励措
施,保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有效实施。
(二)各市局应制定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认真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确保示范超市创建工作落实落地。
(三)省局将按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考核验收细则(20
20 年版)》对参与示范创建的超市开展现场审核和评价打分,评价
总分达到 90(含)分以上的为合格。
四、创建基本条件
(一)超市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好、具有一定辐射影响力,环境
卫生整洁。
(二)超市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完成食品安全风险
等级评定。
(三)超市营业场所面积应达到 200 平方米以上,有经营肉品、
蔬菜、蛋品、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连锁超市门店、单体超
市、商场内设超市。
(四)超市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
为及其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创建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3 月份前,省局下发文件,对示范创建活动
进行工作部署。
(二)组织创建。4 月份前,各市局应动员和指导超市按照企
业自愿的原则,申报参与创建活动,并将参与示范创建的超市名单
- 4 -报送省局。8 月份前,参与示范创建的超市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和
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市局对照省局验收细则,对参与示范创建的超
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督促整改,努力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
省局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组深入超市指导创建、预审预评。
(三)初步审核。9 月份前,各市局完成参与创建示范超市的
初步审核,向省局报送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和参与示范超市创建的初
审资料。
(四)审核验收。10 月份前,省局组成评审组,对参与创建
的示范超市进行现场审评,本着成熟一个、审定一个的原则,提出
公示名单。
(五)社会公示。11 月份前,省局对通过审核验收的超市,在
省内相关新闻媒体上组织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
到的投诉举报,省局将组织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影响参评条件的,
将取消该超市参评资格。
(六)认定与命名。11 月份前对公示无异议的参与示范创建超
市,省局统一命名为“2020 年度辽宁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并下
发通报。获得认定命名的超市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对外组织形象宣传
中使用此荣誉。
(七)监督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示范建设长效管理
机制,加强对示范超市的日常监管,强化业务指导,增强示范引领效
应。省局将每年开展复评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八)撤销命名。示范超市在动态管理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
- 5 -的,将撤销其命名:
1.在申报与考核中虚报、隐瞒真实情况骗取荣誉的;
2.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其他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
被摘牌的超市整改到位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参与示范创建活
动。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加强组织。各市局要将示范超市创建活动作
为专项工作进行部署,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
按照省局创建活动工作要求,认真动员和组织超市做好示范超市
创建活动,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标
准、措施和目标,扎实有效开展创建活动。
(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各市局要将创建示范超市活动的
工作指标、考核评价标准,以及参与示范创建活动的超市名单、监
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考核评价过程和结论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舆情监测,主动征求和认真听取消费者、
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
(三)科学评价,群众满意。省局将组织有关协会,对超市落
实主体责任、执行创建标准以及消费者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价,确
保调查和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总结交流,推广提升。各市局要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的经
- 6 -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措施。省局
将总结创建做法,推广典型经验,指导食品零售行业提升食品安全

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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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振春 024-96315-1-2918 1830988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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