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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9/7/9 9:58:15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发现蜂产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糕点4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问题 

(一)天猫蜜爱蜜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北京蜜爱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北京金凌蜂贸公司生产的荔枝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天猫滇然堂旗舰店(经营者为云南瑶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云南瑶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广西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广西利洋信和水产贸易有限公司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龙岩晋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陈皮,经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其他问题 

天猫野娇娇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野娇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野娇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上一页: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绿色食品标志规范使用行动的通知【中绿标〔2019〕103号 】
下一页: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征求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修订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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