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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局组织开展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  2018/3/9 10:14:09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全省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2018年3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全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将从抓好5项任务为落脚点,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是突出重点环节及重点项目整治。以农产品主产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为重点业态,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土榨花生油、白酒(散装酒)、“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
       二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农村地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不规范的普遍情况,要求各地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食品生产经营条件保持情况、卫生状况、加工操作、冷藏冷冻食品温度控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开办方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入场经营户主体档案建立情况的检查;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抽检中多发、易发的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突出农村地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一步深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完善省、市级问题清单,健全县级风险排查台帐。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期限
       四是实行违法犯罪行为全链条打击。强化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查处,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要及时依法开展后续处理,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深查细究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去向,对生产销售违法食品的场所、窝点要及时查处取缔,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源头治理。
       五是推广示范创建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放心肉菜市场超市”建设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创建的推进力度,推动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制度,鼓励探索建设统一的农村集体聚餐操办场所,引导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探索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督管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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