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关注
当前位置:首页 > 省内关注

紧扣难点精准发力 大连市全面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2/22 0:00:00

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随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不断深入,大连市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以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创建工作见成效、见实效。
 一、精准对标,跟踪问效,以过程管理强化全域合力。
    一是不断完善“参照系”。以国家创建评价标准和办法为遵循,逐条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结合新颁布实施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暂行)》等,先后多次调整更新任务清单,形成了770条的《大连市创建任务分工表》,将创建任务分解到14个地区、30个委办局,做到了任务清晰、责任明确。 
   二是持续强化“推动力”。在全市范围做好每年初动员部署、季度总结讲评等工作基础上,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将创建工作全力推进的“十大支撑工程”“十大重点项目”等重大任务纳入其中,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每月组织召开调度会,形成了创建工作党政充分重视、执行力不断提升的良好局面。
   三是用好考核“指挥棒”。印发《大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双月”考核方案》,每逢单月开展“双月”考核,结果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不断凝聚创建合力。
二、积极探索,强基固本,以体制创新压实属地责任。
   为做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去年以西岗区为试点,由区市场监管局划转14个编制,在所有7个街道设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明确了基层食安办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硬件建设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统筹协调等职责。经过一年的实践,在强化街道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社会共治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今年,在各方积极推动下,市编委办、市政府食安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量的通知》,要求在乡镇(街道)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量:市内四区在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行政编制2-3名,所需编制由街道办事处内部调剂或各区市场监管局划转;市内四区以外的区市县(先导区)可参照市内四区在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协调科,如暂不具备条件也应设立1-2名食品安全专干,所需编制内部调剂解决。
三、软硬兼顾,常态推动,以机制建设规范厨余管理。
   强化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基础建设,政府及企业投入2447万元,建立数字化餐厨垃圾监管系统,建成日处置能力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购置加载GPS监管系统的餐厨垃圾收运车,向餐饮单位免费配发餐厨垃圾收集桶,建立了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运行模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收运处理体系。强化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以餐厨垃圾违法排放、非法收运处置和“地沟油”回流餐桌为整治重点,将3151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纳入整治目标,向2450家单位下达了管理通知书。建立废食用油脂销售转移联单制度,累计现场检验签发联单并合法销售2.2万余吨。
 四、设计载体,注重实效,以群众参与强化社会共治。
   坚持把群众参与作为强化社会共治、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突破口。一是搭建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开设食药监管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创设66期媒体专栏,创办906个校车食安课堂,创建211家科普宣传站,创立网络知识课堂,开通3600余辆公交车的车载电视宣传,构建起立体化、多元化的宣传平台。二是营造氛围。开展宣传口号海报征集活动,征集5300余条,遴选出50条,广泛张贴并在LED屏滚动播放。组织群众参与创建形象LOGO和系列宣传海报评选,印制10万份海报,发放14.2万份致企业、市民的“一封信”,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开展活动。开展多次“十大不放心食品”征集活动,征集信息51470余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和媒体全程参与定向抽检,抽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开展历时1个月的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1.2万余名市民主动参与。委托第三方开展第二次满意度调查,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由创建初期的40.67%提升到近70%。

 

上一页:省食药监局部署两节期间食药安全监管工作
下一页:大连食药监局提醒:饮食安全六大注意

主办单位: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       承办单位:食安(辽宁)传媒有限公司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健康信息云平台 | 辽宁省食品安全培训网 |
(ICP备 辽B2-2015002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