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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吃坏身体保险公司先赔

发布时间:  2016/1/25 14:15:02

来源:  人民网

    温度太高,食品容易变质,防腐剂过量,也会影响食品安全。作为风险极高的食品企业,今后将可以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将直接对受害者先行赔付。日前,《安徽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补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试点期间,由各市、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招标方式,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服务质量高、网络齐全的保险机构作为试点承保机构。投保企业发生食品安全损害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同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协助保险公司开展事故勘查和定损。

    试点在那些单位实施: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2、经营环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等。3、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

 

    保险责任赔偿范围:

    1、包括因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2、投保企业或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施救费用。3、依法应当由投保企业承担的事故鉴定、公证、诉讼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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