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大改革,老师们累坏了
中小学食堂改革成为教育系统与团餐产业交汇的焦点。
从珠海市57所学校率先取消教职工食堂,到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再到多地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政策,这场改革的核心逻辑被归纳为两点:教育公平的象征意义与食品安全的管理需求。
教育部门试图通过“师生同餐”打破身份界限,消除校园内的不平等感。而食品安全则是另一驱动力。政策要求学校食堂不得制售高风险食品,并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风险。
加之今年开始,各省政策明确要求中小学食堂回归自营,原则上禁止外包经营,试图从源头控制食安问题。
然而,政策初衷与执行效果之间出现了“裂缝”。
某市调查显示,教师日均工作时间因此延长1.5小时,部分教师甚至因长期疲劳导致健康问题。
为此,不少教师无处诉苦,不得不诉诸网络空间进行非职业化表达。
夹缝中的教师:从“用餐者”到“管理者”的角色异化
教师权益的压缩,是本次食堂改革最突出的矛盾。
过去,教职工食堂被视为职业福利的象征——餐食标准更高、用餐时间更灵活。但改革后,教师不仅要支付与学生同价的餐费(部分地区甚至取消补贴),还要在用餐时段化身“生活老师”。
宁波某校教师张老师描述:“11:40下课组织学生排队,12:30才能吃上饭,饭后要监督剩菜倾倒、维持午休纪律,13:30又得赶回教室。”
这种“无缝衔接”的工作节奏,导致教师日均工作时长突破11小时。更严峻的是,学校将食堂管理责任转嫁给教师。
例如,某地要求教师参与食材验收、留样记录等专业环节,但这些本应属于后勤或监管部门的职责。
尽管政策规定师生餐标趋近,但教师实际支出增加。
以某地为例,教师餐费从每月补贴300元变为自付8.5元/餐,按22个工作日计算,月支出增加近200元。
而教师工资普遍偏低(部分地区月薪仅四五千元),这一变化加剧了经济负担。心理层面,教师抱怨“连吃饭都成了工作任务”,原本用于调整状态的午休时间被管理职责填满。
利益博弈:改革中的多方矛盾
食堂改革暴露了教育系统的深层问题:权责边界模糊与配套措施缺位。政策虽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督查,实际执行中却演变为“教师背锅”。
此外,当前部分地区推行的食堂改革存在政策执行单一化倾向,简单推行“师生同餐制”却忽视了教师群体的职业特性——具有显著的作息时间差异与弹性工作需求。
而虽然家长普遍支持改革,认为师生同餐能提升学生餐质量。但部分家长进一步要求教师“全程陪餐”,甚至将剩饭率与教师考核挂钩。
这种过度期待将教师推向“无限责任”的困境。
破局之道: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要化解教师负担与食堂改革的矛盾,团餐界认为需从制度重构与技术创新向发力。
如恢复基础福利:参照公务员标准提供餐补或独立就餐时段,例如大邑县教育局建议为教师设置专用取餐窗口。
还应剥离非教学职责:引入专业餐饮管理团队负责餐食加工、食安监管,而非让教师身兼数职。部分省市已试点该模式,使教师日均非教学时间减少1.8小时。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需强化落实“双随机”检查,为教师减负。
而当前教育后勤治理领域存在政策取向偏差风险,简单化否定社会化分工协作机制实属治理理念的倒退。
在现代化治理语境下,专业分工与协同共治已成为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必然选择,以行政干预强行逆转市场配置规律,不仅违背发展规律,更将削弱治理体系的可持续性。
科学治理路径应着力构建三重保障机制:
其一,完善准入退出机制,通过动态信用评级体系筛选优质餐饮企业,对违规主体实施行业禁入与经济重罚;
其二,重构权责分配体系,校方保留食材溯源、价格调控等核心监管权限,而将具体运营权移交至专业机构;
其三,建立穿透式监管网络,运用技术实现采购全流程可追溯,派驻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常态化飞行检查。
日本实践已验证该模式的可行性——其通过《学校供餐法》确立“专业运营+政府驻场监管”双轨制,配套实施HACCP体系与终身追责机制,使食安事故率长期低于0.03%。
此治理框架既尊重市场规律,又规避监管失效风险,相较于简单回归行政化经营,更具制度创新价值,而非实施“一刀切”行政命令。
此外,通过膳食委员会吸纳家长参与监督,而非单纯依赖教师也不失为一种选择。如深圳市某校组建家长志愿者巡逻队,有效分担了秩序维护压力。
另外,技术赋能可大幅减轻人力负担。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摄像头自动识别食安隐患等技术。
这类技术既降低教师管理强度,又提升食安管理效率。
而只有当教师从“食堂监工”回归“教学主业”,当学生餐盘承载起真正的营养与公平,改革才算抵达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