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安培训

解读《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管理员培训与处罚条款解析

发布时间:2025/4/8 来源:原创

    为强化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近期正式实施。本文聚焦《规定》中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及违规处罚的核心条款,结合实践需求进行解读,帮助相关单位明晰责任、规避风险。

一、管理员培训要求

《规定》第四条明确要求,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供餐规模、食品经营项目、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 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

1.培训主体与内容

培训对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

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风险管理、应急处置、操作规范、标准和专业知识

培训频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培训记录与考核

建立培训档案,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引入“抽查考核”机制,监管部门可随机抽查管理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违规处罚

《规定》通过“分层处罚+责任追溯”机制,强化对培训落实不力的约束,具体条款如下:

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 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 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 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学校、幼儿园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理。

三、合规建议:构建“培训-考核-反馈”闭环

为避免处罚风险,建议集中用餐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频次及考核标准,覆盖新员工入职培训与在职人员再教育。

2.数字化管理工具:利用线上平台记录培训签到、考核成绩及证书有效期,实现可追溯管理。

3.场景化演练:结合单位实际(如食堂高峰供餐流程)设计模拟演练,提升管理员应急处置能力。

4.定期自查与审计:每季度对培训档案、考核记录进行内部审查,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结语

《规定》的出台标志着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进入“责任细化+动态监管”的新阶段。通过系统化的培训体系与严格的处罚机制,监管部门旨在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集中用餐单位需以《规定》为指引,完善培训制度,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注:本文基于公开政策信息整理,具体条款以官方最新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