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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锅餐饮经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 来源: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

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拟批准发布1项团体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8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8日前实名向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提出,并提交《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太白山路110—3号,联系电话:15524305090。

附件:

1.火锅餐饮经营管理规范

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