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心食品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9/23
来源: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
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拟批准发布1项团体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29日前实名向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提出,并提交《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太白山路110—3号,联系电话:1864204089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