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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葡萄酒》国家标准(GB/T 25504-2010)解读

发布时间:2025/8/12 来源: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

在 GB/T 25504-2010 的框架下,“冰葡萄酒”四个字不再只是浪漫的商业辞藻,而是必须经得住 –7 ℃严寒、理化指标与卫生安全的双重考验,才配写进瓶身标签的“身份证”。

一、标准定位  

GB/T 25504-2010 是一部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10 年正式发布,适用于“冰葡萄酒(icewine)”,与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如 GB 2758)配套使用,共同构成行业技术底线。

二、核心定义  

“冰葡萄酒”必须同时满足四个硬条件:  

1. 推迟采收,在自然条件下气温持续低于 –7 ℃,使葡萄在树上结冰;  

2. 在结冰状态下采收、压榨;  

3. 全过程不得外源加糖;  

4. 仅通过冰晶分离、发酵酿制而成。  

凡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得以“冰葡萄酒”命名。

三、质量指标(部分)

1. 酒精度:≥8.0 %vol;  

2. 总酸(以酒石酸计):≥4.5 g/L;  

3. 总糖(以葡萄糖计):≥125 g/L;  

4. 挥发酸(以乙酸计):≤1.2 g/L;  

5. 干浸出物:≥30 g/L;  

6. 铁 ≤10 mg/L,铜 ≤1 mg/L;  

7. 感官:澄清、有光泽,具有蜂蜜、热带水果与酒香协调的典型香气。

四、安全与卫生  

? 添加剂:不得加入人工合成甜味剂、色素、防腐剂及酸度调节剂。  

? 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限量必须符合 GB 2758 规定。  

? 重金属:铅 ≤0.2 mg/L,镉 ≤0.05 mg/L,砷 ≤0.2 mg/L,汞 ≤0.05 mg/L,均与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接轨。

五、检验规则  

1. 出厂检验:每批必检项目包括感官、酒精度、总糖、挥发酸、总二氧化硫、净含量等。  

2.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或在原料、工艺、设备发生重大改变时进行全项目检验。  

3. 复检与判定:若出现不合格项,可自同批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即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六、包装与标识  

? 预包装标签须符合 GB 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必须标示含糖量、酒精度、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 外包装应注明“冰葡萄酒”字样,不得仅用“冰酒”二字误导消费者。  

? 建议保质期不超过 2 年,贮存温度 5 ℃~25 ℃,避光、防高温、防剧烈震动。


作为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冰葡萄酒的标准,GB/T 25504-2010 将“自然冰冻、不外加糖”这一国际通行原则写入条文,为桓仁、通化、贺兰山东麓等产区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语言,也成为企业建立更高企业标准、申请有机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的基准平台。